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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具发票超出经营范围属于虚开吗

开具发票超出经营范围属于虚开吗
2022-10-11 148

开具超出经营范围的发票是虚假的吗?会计行业经常遇到这样的问题。以下是职称评审网整理的相关内容。让我们看看。

超出经营范围开具发票属于虚开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二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

(一)为他人和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情况不符的发票。

从上述规定来看,企业为客户开具实际经营情况不一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虚假的,而不是与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不一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纳税人的经营业务越来越多样化,其他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的经营活动将发生在主要经营范围之外。因此,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或者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增值税发票时,不受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限制。只要有真正的应税业务,就可以开具增值税发票。

超出经常开具发票的范围,只要是真正的业务,就可以自行开具发票。税务局最多是简单的纳税人。如果业务频繁发生,他们将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变更业务范围。由此可见,如果发票超出业务范围,只要是真实业务,就不会直接认定为虚假发票。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有哪些呢?

开具发票超出经营范围属于虚开吗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无需购销货物或者提供或者接受应税服务;

(2)购销货物、提供或接受应税服务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但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数量或虚假金额;

(三)开展实际经营活动,但让他人为自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此外,国家税务总局还于2014年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9号)。

特别明确了不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

(一)纳税人向受票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增值税应税服务;

(2)纳税人向受票人纳税人收取销售货物、应税服务或者应税服务的款项,或者取得销售款项的凭证;

(3)纳税人向受票人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相关内容与销售货物、应税服务或应税服务一致,增值税专用发票由纳税人合法取得并以自己的名义开具。

以上内容是关于发票超出业务范围属于虚假开具的答案,小边在回答的同时,也为您整理了虚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近年来,国家大力打击虚假发票,各企业必须注意防止类似情况。对于虚假发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来到职称评审网站的官方网站咨询金牌问答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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