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评审网
今天是 2022年 10月 11日 星期二
职称评定

未决算已投入使用的房屋会计核算

未决算已投入使用的房屋会计核算
2022-10-11 133

财务人员决算投入使用的房屋会计,财务人员经常会遇到这样的问题。让我们来看看职称评审网的相关内容。

未决算投入使用的房屋会计核算

暂估房地产原值应当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第090号)第三条规定,房产税按房产原值一次减免10元%~30%计算和支付后的余值。具体减免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根据规定,按照房地产原价计算的房地产,无论是否记录在会计账簿的固定资产科目中,都应当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地产税。房屋原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纳税人未按照国家会计制度计算记录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调整或者重新评估。

参照《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财产税若干政策业务问题的通知》(辽地税[2000]号。398)第五条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决算的,在项目决算前按项目预算价值暂时缴纳财产税;项目决算后,按固定资产决算价值缴纳财产税,项目决算前按预算价值缴纳的税款不予退还或补偿。投入使用部分按规定缴纳财产税。

贵公司可以先按项目预算价值计算缴纳房地产税,从下个月起取得决算,然后根据决算价值计算房地产税。按预算价值计算的部分不再调整。

在建项目未决算投入使用会计分录

未决算已投入使用的房屋会计核算

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按临时估值转入固定资产,最终决算时调整,但已计提的折旧不需要调整。

固定资产达到可用状态,已开始使用:

借款:固定资产----暂估贷:在建工程:在建工程:在建工程

未经决算投入使用的房屋会计由职称评审网整理。这种不太常规的财务处理也很尴尬。如果没有经验,很可能会出错。如果有问题,不妨咨询专业老师。

以上是对未决算投入使用的房屋会计的详细介绍。欲了解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职称评审网络。我希望这篇文章能对你有所帮助。

二维码
职称评定网 手机:13329726787 联系人:杜老师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卓刀泉特一号武汉大学国际教育学院三楼
Copyright © 2012-2022 职称评定 版权所有   鄂ICP备2021015912号-3  Site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