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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怎么做

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怎么做
2022-10-11 140

如果增量留抵税额大于零,财务人员经常会遇到这样的问题。以下是职称评审网整理的相关内容。让我们看看。

增量留抵税额大于零怎么办?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部分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84号。2019年),一些先进制造业纳税人只要增量保留税额大于零。除部分先进制造业纳税人外,其他纳税人仍需满足连续6个月(季度纳税,连续两个季度)增量保留税额超过零,第六个月超过50万元的条件。

不再受行业限制

与之前的相关规定相比,20号公告最突出的变化是取消了对退税的行业限制。

2018年6月2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2018年退还部分行业增值税保留抵免税相关税收政策的通知》018〕70号,以下简称70号文件)明确规定,设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R&D等现代服务业,电网企业增值税期末留税额将予以退还。20号公告规定,同时符合五个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税,而不细分具体行业。

根据20号公告第一条的规定,这五个条件是:(1)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季度纳税,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大于零,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2)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B级;(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4)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以上的;(5)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退(退)政策的。

新增"增量留抵税额"概念

根据第20号公告,纳税人在办理退税期间发生规定情形的,应当按照规定确定允许退税的增量退税金额。增量留税是一个值得相关纳税人关注的新概念。

增量保留税额是指2019年4月至9月与3月相比新增的期末保留税额,即每月保留税额必须大于零,9月份保留税额必须达到50万元以上。

举个例子

假设甲方公司2019年3月的留抵税额为10万元,2019年4月至9月的月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总增量留抵税额为110万元,9月留抵税额大于50万元。假设纳税人符合其他增量留抵税额申请退税的条件,甲方公司合格的增量留抵税额为110-10=100(万元)。

进项比例影响退税

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怎么做

20号公告第二条规定,纳税人当期允许退还的增量保留税额按下列公式计算:增量保留税额=增量保留税额×进项比例×60%。

进项比例是指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所属期间扣除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税务控制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支付书和税务完税凭证中注明的增值税金额,占同期扣除的所有进项税额的比例。

以上例子,企业不能简单地认为可申请退还的增量保留税额为100万元,而应根据进项组成比例进行进一步计算。假设A公司于2019年4月至9月申报扣除进项税300万元,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书、270万元;另一部分为农产品计算、客运服务等30万元。然后,其进项组成比例为270÷300=90%,甲公司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为100×90%×60%=54(万元)。

国家税务总局黄山税务局严格提醒,相应的发票应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税务控制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支付书和纳税凭证,即其他扣除凭证计算扣除部分不在退税范围内。但上述计算的进项税并不直接排除在退税范围之外,而是用于规定"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通过增加分母比例加分母比例计算退税。

退税后,附加税的计算基础也是相关纳税人需要注意的内容。

根据现行税法和有关政策,纳税人应当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为税收依据,依法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费和地方教育附加费。此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费和地方教育附加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80号,以下简称80号文件),明确规定增值税期末退税的纳税人可以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税收(征收)中扣除退还的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税务局检查局段文涛认为,由于80号文件不仅限于某一时期或行业,该政策适用于所有实施增值税期末退税的纳税人。也就是说,20号公告涉及的增值税期末退税也适用于80号文件的规定。

接下来,假设A公司位于市区,2019年10月增值税销项税150万元,当期进项税20万元,9月底110万元,3月底10万元,A公司允许退还增值税54万元,10月份申请退还增值税54万元。此时,A公司10月份的最后一笔保留税变为110-54=56(万元)10月应扣税额为56 20=76(万元)。

10月,A公司增值税应纳税额=150-76=74(万元)假设甲公司在没有相关配套政策的情况下申报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74×7%=5.18(万元)附加74×3%=2.22(万元)附加74×2%=1.48(万元)共缴纳8项附加税.88万元。

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征税)依据中扣除退税金额的,甲公司10月份应为74-54=20(万元)是纳税(征收)的依据,申报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20×7%=1.4(万元)教育费附加20元×3%=0.6(万元)附加地方教育费20元×2%=0.4(万元)共缴纳2.4万元。考虑到80号文件的叠加效应,a公司可在10月份少缴附加税.48万元。

如何做增量留抵税额大于零的问题就到这里。了解完这个内容,还可以看到留抵退税不再受行业限制,新增"增量留抵税额"对于概念等政策解读,这些相关内容对会计工作非常有帮助。请关注职称评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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