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评审网
今天是 2022年 10月 11日 星期二
职称评定

苏州建设工程高级工程师

苏州建设工程高级工程师
2022-10-11 172

今年苏州高级工程师职称申请基本结束。因此,如果你想申请高级职称,你也需要为明年的职称评定做好准备。如果您准备明年申请苏州建筑工程高级工程师,最好了解以下内容。

苏州高级工程师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博士学位(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二)硕士学位(硕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4)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取得大专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五)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省(部)级科技进步(及相应奖项,下同)三等奖1项以上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省(部)级优秀设计(及相应奖项,下同)二等奖2项以上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3.国家优质工程奖1项或省(部)级优质工程奖2项以上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4.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专利金奖和优秀奖的主要发明人,或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十大优秀专利发明人。

就苏州高级工程师的能力要求而言,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从事城乡规划的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完成人,承担市(厅)级以上城乡规划科研项目1并通过市(厅)级以上成果鉴定。

2、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地级市或城市人口100万以上城市城市体系规划(区域规划)、总体规划2,或主持和完成县级以上城市体系规划(区域规划)、城市总体规划1,或主要完成县级以上城市总体规划3,或主要完成县级以上城市近期建设规划、专项规划4。

3.省(部)级以上标准、规范、规程作为主要起草人,已颁布实施。

(2)从事工程设计、科研的工程技术人员(建筑、结构、岩土工程、装饰、景观园林、城市道路交通、给排水、城市燃气、供热通风空调、电气、智能建筑、建筑材料等)。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完成人,承担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上,并通过市(厅)级以上成果鉴定。

2.作为主要完成人,承担并完成2个大型项目,或1个大型项目和2个中型项目,或5个中型项目。

苏州建设工程高级工程师

3.作为技术负责人,开发2项以上新技术、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或推广应用3项以上新技术、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

4.作为主要起草人,已完成国家、行业或省级标准、规范的编制,或作为专业负责人编制标准图集,并已颁布实施。

5.作为主要完成人(前5名),已颁布实施的国家建设方法已经完成,社会经济效益显著。

(3)从事工程(结构、岩土工程、装饰、景观园林、城市道路交通、给排水、城市燃气、供热通风空调、电气、智能建筑等)施工的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完成人,承担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上,并通过市(厅)级以上成果鉴定。

2、主持并完成2个大型工程,或1个大型工程,2个中型工程,或4个中型工程。

3.作为技术负责人,开发2项以上新技术、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或推广应用3项以上新技术、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

4.作为主要起草人,已完成国家、行业或省级标准、规范的编制,或作为专业负责人编制标准图集,并已颁布实施。

5.作为主要完成人(前5名),已颁布实施的国家建设方法已经完成,社会经济效益显著。

(4)从事建筑工程技术管理(包括质量监督、工程监督、建筑经济、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等)的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完成人,承担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上,并通过市(厅)级以上成果鉴定。

2.作为项目负责人,组织或主持2个以上大型项目、1个以上大型项目、2个以上中型项目或4个以上中型项目的全过程,主要编制技术管理资料。

3.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完成2个中型以上重点项目,发挥重要作用。

4.作为技术负责人,开发2项以上新技术、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或推广应用3项以上新技术、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

5.作为主要起草人,已完成国家、行业或省级标准、规范的编制,或作为专业负责人编制标准图集,并已颁布实施。

6.作为主要完成人(前5名),已颁布实施的国家建设方法已经完成,社会经济效益显著。

所以以上是苏州高级工程师明年需要知道的内容。毕竟明年的政策还没有出台,所以我们以2020年的文件为参考。或者你也可以在与客服的沟通中留下你的联系方式。我们将安排专业的职称评审顾问与您沟通!

二维码
职称评定网 手机:13329726787 联系人:杜老师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卓刀泉特一号武汉大学国际教育学院三楼
Copyright © 2012-2022 职称评定 版权所有   鄂ICP备2021015912号-3  SiteMap